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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惨遭同学小刀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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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4-14 21: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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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惨遭同学小刀毁容 伤口长达13厘米(图)

  欣欣脸上被划的伤口

  3月25日上午,伊川县实验中学一女生因与同学言语不和,挥刀划伤两名女同学,其中一名学生欣欣(化名)脸部被划出的伤口长13厘米,花季少女脸部就这样惨遭毁容。连日来,这起校园惨剧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目前,俩受伤女孩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昨日下午,欣欣父亲告诉记者,今日将带孩子到郑州大医院接受整形美容手术。

  事发:言语不和,女生挥刀伤人

  3月29日,记者在伊川县第二人民医院病房内见到了受伤女孩,13岁的欣欣、15岁的小雅(化名),俩人正躺在床上输液,欣欣的脸部被一大块纱布包裹着,说话有些吃力,小雅的胳膊被划伤了。回忆起当天情景,她们仍心有余悸。

  小雅告诉记者,她与欣欣都是伊川县实验中学二年级学生,伤人女孩丽丽(化名)14岁,她们仨都是同班同学。事发当天(25日)上午10点多,她、欣欣与另外一名女孩做完课间操后,返回教室,途中遇到丽丽。“丽丽想和另外一名同学小钟一起回教室,但小钟不愿意。”小雅说,欣欣看见后,就说了丽丽一句,然后俩人发生了口角。

  谁料,丽丽突然跑了过来,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长约10厘米的刀子,先划向了小雅左臂,然后朝着欣欣脸部从上往下划了一刀。“根本没想到她会拿刀子。”小雅说,当时很害怕。可一抬头,看到欣欣捂着脸,血从手上往下流。看到眼前的一幕,路过的同学都惊呆了。惊慌之中,有同学递给欣欣纸巾,先让她按着伤口。随后,班主任赶来将受伤的两名学生送到了医院,通知双方家长。

  学校:偶发事件,正协调双方家长处理此事

  对于花季少女惨遭毁容一事,伊川县实验中学政教主任白纪坤称:学校明令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此事属偶然事件。事发后,班主任和值班老师当即将受伤女生送到伊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当时校方已通知双方家长,解决此事。

  “丽丽伤害我的刀是哪里来的?上学了口袋里咋装个刀子?”直到现在,欣欣还是不明白。“事发后,学校在全校范围内清查、收缴学生所带刀具、尖锐利器等危险品,并再次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白纪坤说。

  据欣欣的主治医生介绍,欣欣脸部伤口从上唇延伸到耳部,长13厘米、深2厘米,较为严重。欣欣的妈妈站在一旁,眼里噙着泪水。“最担心孩子的脸上会留下疤痕,她还那么小。”小雅左臂被划一个3厘米长的伤口,所幸是皮外伤,并无大碍。据悉,两名伤者的医疗费目前由丽丽家长支付。

  律师:学校如未尽到管理职责,应当承担相应赔偿义务

  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郭磊律师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丽丽持刀将小雅与欣欣划伤,如二人伤情不构成重伤,则丽丽应只承担民事上的侵权责任。但因其未满十八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丽丽的监护人即其父母应当对小雅及欣欣的人身伤害承担合理赔偿义务。

  另一方面,《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也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本案中学校未尽到应尽管理职责,也应当根据其过错对小雅及欣欣承担相应赔偿义务。

  透视:校园惨剧频发,学生安全如何保障?

  近年来,校园惨剧频频发生,“校园暴力”产生原因有哪些呢?社会、学校、家长如何去预防并有效教育孩子呢?

  对此,社会学家、洛阳师院副教授安峰认为,导致“校园暴力”原因有多个方面。首先,中小学基础教育以应试为目的,学校注重培养的是学生做题能力,从而导致法律教育、道德教育薄弱;其次,青少年面临的社会环境里存在大量涉及暴力的文学作品、电影、卡通,等等,这些事物渲染一种暴力倾向,从而对青少年造成了一定影响;最后,家庭教育的影响,个别家庭的父母疏于对孩子的道德和法律教育以及父母矛盾、离婚等,对于青少年的成长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

  安峰建议:在基础教育阶段,增加法律和道德教育的考试,社会应该广泛宣传良好的道德风尚,传递正能量,父母要积极学习科学教育孩子的方法,青春期孩子教育最重要的两个方面来自于家庭和学校,父母一定要摆正心态,好好与孩子沟通。

责任编辑: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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